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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一帶一路」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在北京登場,這次中國大陸邀請北韓參加,南北韓代表能否晤面?備受國際關注。南北韓參加「一帶一路」峰會的代表,分別是新總統文在寅所屬「共同民主黨」的議員朴炳錫以及北韓對外經濟相金英才。南韓媒體報導,朴炳錫可被看作是文在寅政府成立後,訪問北京的首位使節。(王長偉首爾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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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台灣貧富差距持續拉大,卻總有政客不斷催眠民眾一切全因世界潮流便是如此,沒法違逆。(圖/路透社/示意圖)
文/楊穎超
一如過去歐洲各國整合的寶貴經驗,近期脫歐政治的發展,仍能給予兩岸關係一些啟發。
以前台灣學界對歐盟與兩岸關係的比較,最常討論的就是:歐盟可以從經濟走向政治整合,為何兩岸在經濟熱絡之後,政治(或是人心)反而愈走愈遠?而多數人則以「新功能主義」解釋:要注意政治人物如何對應。但從近期脫歐支持者多為「全球化魯蛇」的角色來看,兩岸經濟雖熱,但貧富差距持續擴大的事實,使得多數未享受的台人,對珍惜兩岸交流無感。這種分配問題,其實是島內政治人物失職,也背離了「台灣奇蹟」的歷史經驗。
回顧歷史,從1952年組成歐洲煤鋼共同體開始,歐陸6個原始會員國在簽約5年內,煤鋼交易就增加了129%。正因為有這一個好的開始,1957年3月25日,這些國家又在羅馬簽署成立「歐洲經濟共同體暨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條約」;1987年7月1日,歐洲單一法案開始生效;1991年「歐洲高峰會」通過「歐洲聯盟條約」;1999年歐元(Euro)正式誕生;2004年10月29日,25國元首及外長在羅馬集會,簽署「憲法條約」,將歐盟歷史推向新階段。
事實上兩岸的經濟交流,可溯自1979年中國大陸實施改革開放政策之後,中共希望台灣資金及管理技術能幫助其發展,於是少數台人便搶先登陸;1987年11月,台灣開放人民前往中國大陸探親,經濟交流層面大增。隨著台商對陸投資與貿易金額不斷增加,政府也逐步調整對陸經濟政策,於是1992年「辜汪會談」達到共識後,即逐漸放寬對陸直接投資與貿易限制。
爾後,即便台灣的兩岸政策時有進退,但2010年6月完成簽署的ECFA(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),仍可說是雙方建立經濟關係朝向正常化與制度化最重要之突破。這方面造就的經濟成果,可以從財政部統計資料得知。單以對中國大陸貿易而論,台灣已維持數十年出超局面;而從重要性來說,2003年起,對大陸貿易總額就幾乎占我出超金額的一半,換言之,如果缺少中國大陸市場,台灣早就變成入超國了。然同一時期,台灣偏獨人數也一路成長。若對照「新功能主義」者所認為的:「經濟無法單獨決定整合,還要看政治人物如何行動,」也就表示只有當政府、政黨和利益團體可以從過程中獲得利益時,整合才會在「外溢效應」(Spillover Effect)下發生。
▲英國主張脫歐的力量,來自於貧富差距擴大下的「全球化魯蛇」。(民間貸款利率圖/路透社)
而近期的英法經驗則告訴我們,經濟還是能在分合當中扮演更重要角色。兩國主張脫歐的力量,都是全球化下貧富差距擴大的受害者,能站上全國競選舞台的政治菁英雖然仍屬贏家,但為了奪取政權,也只能隨著民怨一起揮舞脫歐旗幟。反觀台灣經濟近年發展亦是如此。除馬政府執政後期曾出現「保一大作戰」,讓台灣的GDP成長率長期以來仍保持一定數字,但中下階層薪資卻沒有提升。就算兩岸經濟交流有所成果,但顯然這個成果讓多數中下階層人民無感。
究竟,錢到哪去了呢?其實貧富差距持續擴大的現象,早就指出了方向。這是台灣歷屆政府的失職。反倒是中國大陸即早發現,且試圖解決這個問題。看看當年的中共國台辦副主任鄭立中在台南學甲的談話,就能知道兩岸經濟交流成果被少數人獨享的問題有多嚴重。對此,他提出「三中一青」(中小企業、中南部、中低收入、青年人)對台政策,甚至細到規畫契作虱目魚政策。
有政客辯稱,貧富差距擴大是因為世界潮流如此,沒法違逆。但問題是,台灣過去就是沒隨著世界潮流,才被稱為「台灣奇蹟」。這個奇蹟包括「均富」,是我們在中小學課本中耳熟能詳的故事。然現在的政客,卻反而教我們世界潮流是不可違逆的。有這些民選的政治人物,我們實只能說是自作自受。
但英法脫歐者對歐盟有怨氣,台灣中下層民眾對中共的出超卻只是無感。此次法國雖仍是由支持歐盟者當選,但只要貧富差距不減少,脫歐陣營還是會捲土重來;反觀台灣貧富差距持續擴大趨勢若不能遏止,我們很好奇無感的台灣民眾會有什麼選擇。且讓我們繼續看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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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楊穎超,台大國家發展所博士,曾於北京清大、南京大學蹲點研究。關注美中台、兩岸政經發展、交流議題。現於大學任教。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。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,來稿請寄editor88@ettoday.ne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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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間借貸能相信嗎?
在社會上越來越多的民間借貸的出現,同時也越來越多借貸糾紛的出現。民間借貸糾紛增加的速度驚人,也就說明當今社會上有很多的人傾向於民間借貸。那麼多人都選擇民間借貸,是不是民間借貸就很值得信任?假如是很值得信任的,怎麼又會出現那麼多的糾紛? 民間借貸的樣式很多,風險也很大,並不是所有的民間借貸都可以相信,當然也不是所有的民間借貸都是非法經營,在不合法的民間借貸之中,的確會存在極大的風險,最可怕的就是遇到黑社會的高利貸!因此在選擇民間借貸的時候就要很小心,不要輕易相信與一般借貸相去太遠的條件,像是短期可借大額款項、刷卡換現金、票貼放款、保證借到錢、汽機車借款免留車、免擔保免抵押等等,雖然條件聽起來很誘人,但是往往也潛藏著莫大的危機!
民間借貸有什麼好處?
民間借貸相對於銀行貸款具有靈活、簡便、快速、收益率高等幾點優勢。從靈活性來看:簡單地說,民間借貸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協議借款,沒有銀行內部核准的限制,只要雙方認可,符合法律相關規定,就可以承做,但為確保放款人利益,必須有抵押、公證和擔保;簡便性:流程簡便,手續辦理簡單,需要提交的資料精簡, 不像銀行一樣需要提供許多證明;快速性:這是民間借貸最大的魅力所在!因為手續簡便,借款人通常可以很快就拿到所需款項。
民間借貸的運作雲林小額借貸流程?
民間借貸運作流程如下:對借貸人進行審核,符合借貸條件,雙方就簽訂借貸契約,在借貸契約書上規定還款的時間、利息、地點,最後就發放貸款。 民間借貸的流程比銀行借貸簡單、便利,因此很受中小企業的歡迎,但是民間借貸的利息通常會比銀行借貸的高,在借貸之前要確定借貸利率。借貸雙方之間簽訂的借貸合約是借貸雙方的證明,也是一個保證,要切記在民間借貸不要忘記簽訂借貸契約書,而且每個細節都要詳細問清楚,絕對不能馬虎!
民間借貸利息的規定?
民間借貸的利息規定法源依據如下:
民法 第 204 條 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二者,經一年後,債務人得隨時清償還本。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人。前項清償之權利,不得以契約除去或限制之。
第 205 條 約定利率,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,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,無請求權。
第 206 條 債權人除前條限定之利息外,不得以折扣或其他方法,巧取利益。
第 207 條 利息不得滾入原本再生利息。但當事人以書面約定,利息遲付逾一年後,經催告而不償還時,債權人得將遲付之利息滾入原本者,依其約定。 前項規定,如商業上另有習慣者,不適用之。
刑法 名稱:中華民國刑法 (民國 96 年 01 月 24 日 修正) 第 344 條 乘他人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,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裁判字號: 27年上第 520 號
要旨: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重利罪成立之要件為?乘人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,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,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。在第一條件,係指明知他人出於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,而利用機會故為貸與,在第二條件,係指就原本利率、時期核算及參酌當地之經濟狀況,較之一般債務之利息,顯有特殊之超額者而言。
此項犯罪,固須對於特定人為之,始能成立。至若明知社會上有因急迫而舉債濟急,及因輕率或無經驗而從事舉債之情形,預定苛刻條件,一俟他人告貸,藉以博取重利為常業者,雖非對於特定人乘機利用,不能謂非對於一般人具有犯罪之概括故意,則其犯有前項法條所載情事,即應論以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條之罪。
雖然有法律可以依據,但是民間借貸的契約畢竟還是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所成立,利息、期數以及還款條件都是要依照合約來計算,因此還是在簽訂合約的時候就要仔細瞭解,以免後續發生問題,到時候再來處理可就得不償失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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